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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获得两年以上遣散费吗
官话

你有权获得两年以上遣散费吗

By January 9, 2020May 17th, 2022No Comments

当一份长期劳动合同结束,劳动者被无故解雇时, 依据普通法规定, 劳动者有权获得一笔数额可观的遣散费。该费用计算标准为, 劳动者每工作一年,公司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以24个月为上限, 即:即使员工在某公司工作工作30至40年,其最高遣散费也不会超过24个月。

当然, 上述规定并不排除法院判定雇佣者支付超过24个月遣散费的个例, 但这种情况只在“特殊情况”下发生。安大略省上诉法院最近在Currie v. Nylene Canada Inc庭审中,支持了初审法庭关于Nylene Canada Inc支付Currie 女士26个月遣散费的判决。期间,上诉法院认定了一系列 “特殊情况” 的要素。

判决第11段, 依据Currie 女士工作经历,法院认定如下事实:

  1. Currie 女士自18岁高中毕业始既在Nylene 工厂担任扭线操作员,并将整个工作生涯奉献于此,且最终荣升为向领班汇报工作的首席操作员。
  2. 为Nylene工作40年, Currie 女士具备极其专业的技术技能。 然,在职业生涯接近尾声时被无故解雇。
  3. 现年58岁的Currie 女士虽然有着专业的工作技能,但在当下大数据时代,其计算机操作能力有限。尽管曾努力尝试获得基本的计算机技能,以期重新投入工作减轻失业损失,但初审法官不认为其能成功获得同等工资待遇的替代工作。
  4. 自 Currie 女士 1979 年进入职场以来,工作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但其工作经验仅限于在特定制造业环境中。失业后,其很难过渡到其他工作岗位。
  5. 考虑到 Currie 女士的年龄、有限的教育和技能等相关因素,法院认定该解雇“相当于强制退休”。

该判决的关键在于,法院认定解雇是变相“强制退休”。Currie女士自18岁进入Eylene 工厂一直从事纤维生产工作。自工厂倒闭,其处于被迫失业状态。40年呕心沥血工作,Nylene 竟不愿意为其提供再就业机会并支付足够的代赔偿金。

Currie 女士目前并不存在其他任何可转换工作岗位的专业技能,尽管出于年龄考虑其仍可获得工作机会,但必须从事与计算机技能无关的职位。当前的数字时代,这将限制大大减少其获得工作的机会。据此, 法院裁定普通法关于 24 个月上限不适用于 Currie 女士的情况。

如果您已在某公司供职多年,最近因为工厂关闭或其他原因被解雇,您应该有权像Currie 女士一样获得系列通知, 雇用单位亦应支付相应遣散费,以回报您几十年来对公司的的忠诚和奉献。

否则, 请联系我们。De Bousquet PC 律师事务所 随时准备帮助因无故被解雇而孤助无援的您。在这里,我们将用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竭诚提供服务,帮助您获取相应的遣散补偿费, 实现法律赋予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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