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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基于遗传信息的歧视
官话

预防基于遗传信息的歧视

By January 16, 2020May 16th, 2022No Comments

我们生活在一个包括生物技术在内的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基因筛查等商业性服务也变得更加普遍和廉价,因此人们能够轻而易举地获得各种基因信息,包括身体特征、性格特征和疾病的遗传倾向,等等。不幸的是,这也开启了人们根据基因信息评估和筛选特定目标可能性。 

联邦和省政府也都意识到了这种可能性,且开始采取措施保护人们免受基于遗传特征的歧视。2018 年,安省《人权法典修正案(遗传特征)》第 40 号法案提议在《安大略省人权法典》中将“遗传特征”作为禁止歧视的理由,同时提供与遗传信息相关的进一步保护, 其中包括引入“不因个人拒绝接受基因检测和拒绝披露或拒绝授权披露基因检测结果而受歧视,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

从就业的角度考虑,保护基因信息重要性显而易见。如若不然,无论求职者是否实际具有某种性格特征或疾病,雇主都可以根据遗传倾向作为雇佣的衡量标准,尤为甚者,雇主甚至以接受基因检测并提供检测结果作为就业的先决条件,来拒绝任何违背该招聘要求的人。这不仅会迫使人们提供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信息,还会导致求职人员以基因隐私的泄露为代价获得就业机会。

尽管《安大略省人权法典》明令禁止雇主基于残疾而歧视的违法行为,但目前市面上的基于商业目的的基因测试类型不仅仅关注一个人的健康状况,还涉及了性格特征。因此,颁布第40号法案的非但不多此一举,而是非常必要。

要点 

第40号法案能否通过尚不得而知。 但是,安大略省的雇主应该意识到有关基于基因检测歧视的立法变化可能性。此外,在相关立法发生变更之前,任何与基于遗传信息的歧视有关案件,安大略人权委员会可能通过判例法裁判,以禁止此类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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